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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 “黑孩子”能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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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22:0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浙江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和《乐清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必须凭出生证申报户口,但周望君的儿子无出生证,无法办理户口申报手续。  根据各街道、镇的反馈,乐清公安局了解到像小周这样不能落户的孩子还有很多。
  为进一步推动创满意工作,结合办理户口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乐清市公安局在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基础上规定,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其中包括年龄在14周岁以下,父死、母亲下落不明的,经街道、镇核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村居出具同意迁入的意见后,可凭出生证由基层派出所(分局)直接予以投靠其祖父母;年龄在14周岁以下,母亡或者下落不明,导致无法出具出生证明的,可由街道、镇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并同时由街道、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村民的同意迁入意见,也可由派出所(分局)直接落户其父户口所在地。
  此举措推出后的20多天时间里,及时解决了一批孩子没能落户的实际困难,仅仙溪镇就解决了30多名“黑小孩”申报户口。(记者 黄小双    通讯员 张伊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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