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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信息] 2011北京和谐杯龙舟赛 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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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16: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市第八届全民健身体育节
                          北京市第三届体育大会
2011和谐杯龙舟赛
暨第二届“京城水系杯”幸福家园和谐家庭趣味龙舟赛
竞赛规则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
  2011年9月24日(预赛)
  2011年9月25日(决赛)
比赛地点:北京玉渊潭公园八一湖码头(南门)


二、   比赛项目
(一)     和谐杯组:
分公开组和高校组进行500米直线竞速,一发3艘。
  和谐杯龙舟赛(12人龙舟)每支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运动员12人(含两名替补队员)
(二)     趣味龙舟组:
分和谐家庭组、知心爱人组和金色年华组进行500米直线竞速,一发15艘。
  两代人组成的和谐家庭组(限3人,每船2支桨,其中必须有一名成年女性)
  知心爱人组(限2人,每船2支桨,男女各一名)
  年轻人组成的金色年华组(限3人,每船2支桨,其中必须有一名成年女性)
三、   比赛办法
和谐杯龙舟赛(公开组和大学生组)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最新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队必须使用由大会统一提供的比赛器材,包括:龙舟、桨和救生衣等。
(三)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一致,比赛时可佩戴统一的头饰,因天气原因,运动员在比赛服装外可加透明雨衣。
(四)不得站立划桨。
(五)比赛采用预、决赛的方式进行。
  比赛的组别、道次在赛前领队会上用抽签的方式排定。
  预赛:根据各队在比赛中的成绩排出所有名次。(公开组)获得前6名的队进入决赛,其余淘汰。(高校组)获得前6名的队进入决赛,其余淘汰。
  决赛:公开组6条艇分两组,按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高校组6条艇分两组,按成绩排定最终名次。
  如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以预赛成绩作为最终名次。
            和谐家庭趣味龙舟赛(和谐家庭组、知心爱人组和金色年华组)
(一)  参赛队必须使用由大会统一提供的比赛器材,包括:趣味龙舟、桨和救生衣等。
(二)  同一条趣味龙舟上的参赛者人数和性别按规程要求进行组合。
(三)  所有趣味龙舟上的运动员不得站立,更不得站立划桨。
  预赛:各组按照报名表顺序分组进行预赛,按成绩录取各组别的前6名进行奖励,录取各组别前15名参加总决赛,其余淘汰。获得总决赛资格的组合,参加总决赛时不得换人。
  总决赛:各组别前15名均有资格参加总决赛,不得换人
每条趣味龙舟上只须乘2人(男、女各一人),
每船配2支桨。
每15条艇一组,分三组出发,以成绩排出最终名次。
分组方法:
第一组:和谐家庭组1-5名、知心爱人组6-10名、金色年华组11-15名。
第二组:知心爱人组1-5名、金色年华组6-10名、和谐家庭组11-15名。
第三组:金色年华组1-5名、和谐家庭组6-10名、知心爱人组11-15名。
  如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以预赛成绩作为最终名次。

四、   奖励办法
(一)2011和谐杯龙舟赛
  每队报名需交纳金额: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赛后退还
  公开组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
  高校组录取前6名,颁发奖金。
  公开组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18000元
8000元
5000元
1200元
1000元
800元



  大学生组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3000元
1500元
1000元
900元
800元
700元



(二)第二届“京城水系杯”幸福家园和谐家庭趣味龙舟赛

  每队报名需交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每个组别录取前六名,颁发奖品。
  总决赛设特别大奖比亚迪汽车一辆。
  和谐家庭组奖品为:

第一名

品牌液晶电视机一台
第二名
品牌电冰箱一台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品牌洗衣机一台
品牌消毒柜一台
品牌微波炉一台
品牌电压力锅一个

  知心爱人组奖品为:

第一名

品牌液晶电视机一台
第二名
品牌电冰箱一台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品牌洗衣机一台
品牌消毒柜一台
品牌微波炉一台
品牌电压力锅一个
  金色年华组奖品为:

第一名

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第二名
品牌平板电脑一台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品牌手机一部
品牌数码相机一台
品牌电子书一部
品牌MP3一台
每个组别的前十五名进入总决赛,三组共四十五支队伍进行争夺比亚迪汽车的比赛,第一名获得者奖励比亚迪汽车一辆,同时取消组别赛时所获得的奖品。

五、裁判
(1)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负责。
(2)   裁判员于2011年9月23日下午2点半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举行总体裁判协调会。
六、参赛要求
(1)     参赛者在所有场合下,须保持正确的行为规范。
(2)     尊重裁判,尊重他人,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
(3)     比赛过程中,如认为判罚不公,必须按程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抗议。
(4)     不得故意损毁龙舟及其它器材。
(5)     不得对他人使用肮脏、威胁、辱骂的语言或手势。
(6)     不得用丑化比赛的行为干扰或损害比赛正常进行。
(7)     不得纠缠裁判、仲裁和大会工作人员。
(8)     不得有任何暴力行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
(9)     不得拒绝领奖。
(10)   违反上述参赛准则,大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队中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参赛要求的行为,处罚与运动员相同,两人以上(含两人)发生上述行为,属于集体行为,处罚对象为参赛队。
七、其他
(1)    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2)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京市第八届全民健身体育节
北京市第三届体育大会
              2011和谐杯龙舟赛暨第二届“京城水系杯”幸福家园和谐家庭趣味龙舟赛组委会
二O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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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下班吧,有您更精彩!
发表于 2011-9-25 11: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冠军被白沙队拿走,第二.第三分别是东三南一队.东三南二队。
乐清下班吧,有您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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