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00|回复: 0

[小道]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00万元 全部还清法院从轻判决乐清郑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0-22 17: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她,曾经家境殷实,经常仗义借钱给他人周转,在村里小有名气。
  她,因为高额利息的诱惑,开始向邻居、朋友低息借入高息借出,以赚取利息差,往来数额以千万计。最终,因借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条断裂而东窗事发。
  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她本将遭受牢狱之灾。
  所幸的是,在家人、亲戚帮助下,2000多万元借款全部悉数还清,她得到法院的从轻判决。
  昨天上午,乐清法院一审宣判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这是我市“民间借贷”纠纷以来,首个能把全部借款还清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郑某,今年56岁,乐清市翁垟人。上世纪90年代初,郑某与其丈夫随着温州经济发展的大潮,在家开办了一个家庭小作坊,从事生产弹簧生意,赚了不少钱。
  村里人都知道她家境殷实,为人仗义,资金活络,需要资金周转的都会找她借。2006年至2007年期间,郑某共向陈某、汤某等37人借款共计2202.73万元。一般情况下,她按2至3分的利息借入,再以3至4.5分的利息借出。
  “我们愿意把钱借给她,就是冲她家境好,名气大。她家里有一幢四间六层楼的房屋,有两辆高档轿车,一辆是奥迪、一辆是宝马。”其中一个借钱给郑某的妇女这样说。
  她共借出2100万元本金,上百万元的借款就有8笔,一般约定利息3分,最高的一笔是894万元,约定利息是4.5分。
  2007年9月开始,郑某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资金链条断裂,出现危机。2009年6月19日,乐清市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郑某被刑拘后,其家人一方面积极筹钱向债权人还款600多万元,另一方面委托律师向债务人讨要债务。去年3月3日,郑某通过变卖家产、向亲戚筹款等方法陆续还了1560余万元,将近占全部债务的75%。去年9月6日,她又还了10%左右债务,最后剩下15%,约300万元债务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还清。
  今年9月7日,乐清检察院对郑某提起公诉。



该贴已经同步到 bigpig的微博
乐清下班吧,有您更精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点统计|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下班吧手机APP|乐清下班吧 ( 浙ICP备15037492号-1 )

GMT+8, 2025-12-17 05:17 , Processed in 0.01311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