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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海南万宁站)竞赛规程通知 | | | 2012-01-19 12:33:00 体总网 | |
社体字〔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相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中国龙舟协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万宁市人民政府主办,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万宁市体育局承办的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海南万宁站)将于2012年2月21日至24日在海南省万宁市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龙舟 规程 通知
抄送: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万宁市体育局,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万宁市人民政府,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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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华龙舟大赛(海南万宁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中国龙舟协会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万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视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海南省体育赛事中心
万宁市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2月22至23日
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支男队,4支女队报名(原则上各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报满即止。
五、竞赛项目
男子组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女子组22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
六、特殊规定
为保持龙舟项目中华民族传统特色,本次比赛在中舱处设1名锣手,锣架等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龙舟竞赛规则》及最新条款。
(二)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锣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只采用坐姿。
(五)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各参赛队需提供2张/人免冠小二寸照片及电子版,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中国龙舟协会和中华龙舟大赛赛事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七)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设4条航道,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复赛、半决、名次、决赛或轮次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八、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水200米以上游泳技术。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三)为加强各运动队的管理,使其按照规范化发展,请参加相关赛事的运动员赛前按照备案通知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http://dragonboat.sports.org.cn)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单项赛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书,女子单项赛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和证;
(二)男子两项赛总成绩前6名队伍获优胜奖(将200米、500米直道赛成绩相加,如两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女子两项赛总成绩前4名队伍获优胜奖(将200米、500米直道赛成绩相加,如两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列前),颁发总成绩奖金、奖杯和证书;
(三)总奖金额40万元人民币,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名次
奖励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男子组 | 8万 | 6万 | 5万 | 4万 | 3万 | 1.6万 | 女子组 | 4万 | 2万 | 1万 | 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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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总成绩7-12名队伍(须遵守大会纪律,且参加所有规定比赛)均获鼓励奖,各8000元。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和报名表分别于2012年1月30日、2月6日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同时将原件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齐 辉
联系电话:010-67128832,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16层
邮政编码:100026
联 系 人:袁泉
联系电话:010-52813333-6107
手机号码:18643979199
传 真:010-52813300
电子邮箱:84283161@qq.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2年2月20日12:00前到海南省万宁市兴隆银湖温泉度假酒店报到。
地 址: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温泉大道
电 话:0898-62555666
联系人:黄妙静 13617555611 梁方勇 15103093066
十一、经费
(一)为方便统一管理,组委会为各参赛队提供自2月20日至24日(5天4晚)每队27人在当地的食宿和比赛车辆,超编人员、提前抵达或推迟离会的人员费用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队伍报到和离会在海口美兰机场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请于2月13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
十二、日程安排
(一)2月20日:12:00前报到;
(二)2月21日:队伍适应场地、彩排,
19:00下午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三)2月22日:上午男子500米、200米预赛、复赛,
女子500米、200米预赛;
(四)2月23日:上午开幕式,男子500米、200米排位赛,小决赛,决赛,女子决赛;闭幕式(总成绩颁奖仪式)。
(五)2月23日下午、24日上午:离会
十三、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二)指定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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