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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 (重庆·合川站、福建·邵武站)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相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重庆市合川区体育局承办的201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重庆·合川站)将于2013年6月13日至16日在重庆市合川区举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龙舟协会、福建省体育局主办,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1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福建·邵武站)将于2013年8月23日至25日在福建省邵武市举行。
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3年5月13日 抄送:福建省体育局,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合川区市体育局,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12年中国龙舟公开赛(重庆·合川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合川区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16日
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涪江二桥至涪江三桥水域
四、参赛单位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支队伍报名,报满即止。
五、竞赛项目
公开组23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和5000米绕标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3年版《龙舟竞赛规则》。为保持龙舟项目中华民族传统特色,本次比赛在中舱处设1名锣手,锣架等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二)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锣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只采用坐姿。
(五)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各参赛队自备1面队旗,呈直角三角形,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队。
(七)各参赛队需提供所有成员以自己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中国龙舟协会和公开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八)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水200米以上游泳技术。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三)为加强赛事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请参加赛的运动员赛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dragonboat.sports.org.cn)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成绩排列按照中国龙舟协会关于中国龙舟公开赛总积分要求执行(见中国龙舟协会网站)。
(二)各单项录取决赛成绩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
(三)按照总成绩(将200米、500米直道赛和5000米绕标赛积分相加)奖励前6名(如3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总成绩奖杯、奖金及证书;
(四)总奖金额40万元人民币,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 名次 奖励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23人龙舟 | 9万 | 7万 | 6万 | 5万 | 4万 | 3万 |
总成绩7-12名队伍(须参加所有规定比赛)均获鼓励奖。奖励金额:各1万元。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和报名表分别于2013年5月20日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主管部门,解放军,行业体协盖章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同时将原件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
联系电话:010-67128832,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重庆市合川区体育局)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政府大楼合川区体育局
邮政编码:401520
联 系 人:李劲松、李 亮
电 话:023-42750199
传 真:023-42756091
电子邮箱:wangyeljs@163.com,317863816@qq.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3年6月13日到赛区指定宾馆报到(见附件),如需接、送站请于6月3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
十、经费
(一)境内各参赛队经费自理,组委会给予每队15000元人民币补贴;组委会负担境外队自6月13日至16日每队27人在当地的食宿和比赛车辆。
(二)组委会负责各参赛队自重庆江北机场或火车站至合川赛区的免费往返交通接送服务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及抵达合川后自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
十一、日程安排
(一)6月13日全天报到;
(二)6月14日全天队伍适应场地;
(三)6月14日晚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地点待定;
(四)6月15日上午开幕式、500米直道赛;
(五)6月15日下午200米直道赛;
(六)6月16日上午5000米绕标赛、颁奖仪式;
(七)6月16日下午离会。
十二、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二)指定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2013年中国龙舟公开赛(福建·邵武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邵武市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24日至25日
地点:福建省邵武市
四、参赛单位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以及承办地为单位组队,共接受12支队伍报名,报满即止。
五、竞赛项目
公开组23人龙舟200米、500米直道赛和5000米绕标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订的2013年版《龙舟竞赛规则》。为保持龙舟项目中华民族传统特色,本次比赛在中舱处设1名锣手,锣架等设备由组委会提供。
(二)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7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锣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三)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桨,划桨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舵。
(四)比赛只采用坐姿。
(五)要求各队运动员比赛服装颜色、式样一致。
(六)各参赛队自备1面队旗,呈直角三角形,高1米、宽2米,颜色不限,旗上印有×××龙舟队。
(七)各参赛队需提供所有成员以自己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队伍第二次报名时以电子邮件发送中国龙舟协会和公开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八)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设4条赛道,采取预、复、半决、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根据实际情况于赛前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具有着衣游水200米以上游泳技术。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必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不着救生衣参赛队须由领队向大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三)为加强赛事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请参加赛的运动员赛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具体规定请查看中国龙舟协会网站(dragonboat.sports.org.cn)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总成绩排列按照中国龙舟协会关于中国龙舟公开赛总积分要求执行(见中国龙舟协会网站)。
(二)各单项录取决赛成绩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
(三)按照总成绩(将200米、500米直道赛和5000米绕标赛积分相加)奖励前6名(如3项积分相等,500米成绩优胜的队伍排前),颁发总成绩奖杯、奖金及证书;
(四)总奖金额15万元人民币,分配如下(单位:元人民币):
| 名次 奖励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23人龙舟 | 5万 | 3万 | 2.5万 | 2万 | 1.5万 | 1万 |
(五)未获得前6名的队伍,组委会颁发参赛奖金3000元和优胜杯。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陆中国龙舟协会网下载确认函及报名表;
2.请将确认函和报名表分别于2013年8月5日、8月12日前,经主管部门盖章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中国龙舟协会和赛事组委会,同时将原件寄至:
(1)中国龙舟协会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联 系 人:辛 毅
联系电话:010-67128832,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2)赛事组委会
地 址:福建省邵武市文化体育局
邮政编码:354000
联 系 人:傅子剑
联系电话:18950676327,13860070819
传 真:0599-6322624
电子邮箱:shaowuwtj@163.com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到赛区报到,下午适应场地。
十、经费
(一)受邀请的队伍,组委会免费提供并统一安排自2013年8月23日至25日中午每队27人在邵武当地的食宿和比赛车辆;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各参赛队差旅费自理;
(四)组委会提供队伍报到和离会在武夷山机场、火车站或邵武火车站的免费接送服务各1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免费接送1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以及抵达邵武后自指定宾馆之赛场的往返交通接送,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自理;请于8月15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通知当地组委会。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生意外的伤、残等事故,所需医疗和赔偿费用,由参赛队或其本人负责。
(六)凡中途退出比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不给予任何奖励,所有费用自理。
十一、日程安排
(一)8月23日全天报到及适应场地;
(二)8月23日晚在假日国际大酒店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
(三)8月24日上午开幕式、500米直道赛比赛;
(四)8月24日下午200米直道赛;
(五)8月25日上午5000米绕标赛、颁奖仪式;
(六)8月25日下午离会。
十二、仲裁、裁判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和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二)指定裁判员由中国龙舟协会选调,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十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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